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

護士回應不熱情批評-疲憊不堪哪有心情熱情-護士



護士回應不熱情批評:疲憊不堪哪有心情熱情|護士


















護士回應不熱情批評:疲憊不堪哪有心情熱情|護士






  日前,國傢衛計委、國傢中醫藥管理局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優質護理、改善護理服務的通知,要求持續改善護理服務態度,杜絕態度不熱情、解釋沒耐心、服務不到位等現象。(《京華時報》3月18日)  在醫患矛盾加劇、“醫鬧”現象頻發的當下,醫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意義重大——護士視病人為親人,給予溫馨貼心的服務,讓“白衣天使”實至名歸,無疑會拉近醫患之間的距離,讓醫患關系更為和諧。  但是,一紙通知就能解決問題?需要追問的是:護士“沒耐心”,“病灶”到底在哪裡?  “護士去哪瞭?”這是病房裡病人經常問及的。病房和走廊裡,護士匆匆忙忙的身影,也會定格在許多患者的印象中。37年前即1978年,當時的衛生部規定,醫療衛生機構病床與護士的配備比例不得低於1∶0.4;2008年,國務院出臺的《護士條例》再次將這一標準確立下來。但這一“床護比”,即便在三級醫院,也是一個難以落實的“參考標準”。  另有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每千人口註冊護士為1.85人,低於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每千人口2名護士的標準。歐美國傢每千人口護士數高達6~10名。當護士們疲憊不堪地應付不斷增加的患者時,哪有時間、精力做進一步溝通交流,哪有什麼心情做到態度熱情、解釋耐心?  醫院裡的“床護比”為何不達標?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很多醫院“重醫療,輕護理”。多年來,不少醫院一般實行科室獨立經濟核算制度,因為護士是服務性人員,不會像醫師那樣“開單”為醫院直接帶來效益,這樣,聘護士是“賠錢不掙錢”,多雇一個護士就得多掏一份錢。為瞭降低成本、“減員增效”,多賺取利潤,科室從自身小集體利益著眼,當然不願意配備護士,甚至臨時聘用護士取代正式編制的護士,這必然導致醫院護士嚴重短缺。  與此同時,“同工不同酬”讓不少護士淪為醫院裡的“二等公民”,她們對醫院當然缺乏歸宿感和認同感,進而在具體工作上滋生抵觸情緒,消極怠工。當下,不少醫院裡的護士,有事業編制、合同工、臨時工之分,還有進修和實習護士,統一的護士服下卻分別貼著不同的身份標簽,具體到薪酬發放、職稱評定或提拔上,待遇更是有天壤之別。有些護士既然被看作“臨時”、“打雜”的且薪酬待遇低下,當然難以內生出一種職業自豪感,並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去扮演“白衣天使”的角色。  緩解醫患矛盾,創新和改善護理服務水準,關鍵還在於,醫院要回歸公益。譬如醫院不能以藥養醫,靠賣藥為生;醫生不能唯利是圖,收受“紅包”、“回扣”,在診療過程中過度醫療、開大處方,宰病人“沒商量”。否則,惡劣的醫患矛盾多會轉嫁給護士們,讓她們成為醫療改革不成功的受害者。如此,即便護士的護理服務水準再高,恐怕也難以修補、彌合醫患之間的裂痕。  “三分治療,七分護理。”護士和患者相處的時間最長,在緩解醫患矛盾方面發揮的作用不可估量。但是,杜絕護士態度不熱情、解釋沒耐心、服務不到位等現象,不能單獨給護士“喂藥”,而需多管齊下、綜合“治療”。如增加護士數量,讓醫院裡的“床護比”達到法定標準;不搞身份歧視,實現護士的“同工同酬”;加快醫療改革進程,每一位醫生應該潔身自好,不唯利是圖,從而讓患者不再看病難、看病貴。隻有醫患和諧,護士們的良好護理服務才會立竿見影,才更有價值和意義。(原標題:護士不熱情問題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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