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9日星期日

香港律政司放棄覆核致39死南丫海難案2船長刑期-南丫海難



香港律政司放棄覆核致39死南丫海難案2船長刑期|南丫海難


















香港律政司放棄覆核致39死南丫海難案2船長刑期|南丫海難






  中新網3月1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道,3年前香港南丫海難39人死亡,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上月中在高等法院被裁定39項誤殺罪及1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監8年。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則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監9個月。  香港律政司9日指經詳細考慮有關案情,及在咨詢外聘主控資深大律師的專業意見後,決定不就兩名被告的刑罰申請覆核。  不過,因“次被告”黎細明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法例規定被告提出上訴的期限亦未屆滿,律政司在現階段不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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