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

全國人大否定稅收法定原則將大倒退說法-稅收法定-立法法修改



全國人大否定稅收法定原則將大倒退說法|稅收法定|立法法修改


















全國人大否定稅收法定原則將大倒退說法|稅收法定|立法法修改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中新社發 張斌 攝  中新社北京3月9日電 (記者 蔣濤 張子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9日在北京答記者問時,否定瞭立法法修改將致“稅收法定”原則大倒退的說法。  立法法修正案二審稿明確瞭稅率調整由法律規定,但隨後的三審稿予以刪除。有聲音認為,這是“稅收法定”原則的大倒退,意味著全國人大將默許國務院自行決定提高稅率,從而增加公民和企業的稅負。  鄭淑娜對此予以否認。她說,二審稿規定的稅種、納稅人、征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等,經過專傢的論證認為表述不夠科學。“實際上稅種就包括納稅人、征稅對象、計稅依據和稅率,為瞭表述得更加科學,我們采取瞭現在草案的表述。”  這是否意味著法律不再定稅率?“不是這個意思。”鄭淑娜舉例說,目前18個稅種有3個為法律規定,企業所得稅法明確規定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如需要國務院和地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一定會在稅法當中作出明確的授權。”  鄭淑娜說,此次立法法修改對稅收的制度進行瞭進一步的完善:一方面把稅收制度從原來的基本經濟制度中“拿出”,同時又進一步明確;另一方面,稅收制度“拿出”後放在關於公民的政治權利和人身權利後面,這一變化體現瞭中國國傢立法理念的變化,即將其作為公民的財產權利加以規定和保護。(完)(原標題:官方否定“稅收法定原則將大倒退”說法)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