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日星期日

全球減排一體化,中國怎麼辦?



全球減排一體化,中國怎麼辦?


















全球減排一體化,中國怎麼辦?



  德班會議以馬拉松形式落幕,取得瞭一些“並不完美”的成果。這一切應在意料之中。不過,德班會議有一個極簡短的決定,卻不應被忽視。



  德班會議決定,建立“德班增強行動平臺特設工作組”,並將於2012年上半年投入工作,不晚於2015年制定一個適用於所有《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的法律工具或法律成果,降低溫室氣體排放。



  這意味著,一個新的氣候談判框架,正在啟動之中。而它的出現,或將是《京都議定書》的終點。更明確地說,全球氣候談判多年來一直堅持,尤其是中國等發展中國傢一直堅持的“雙軌制”談判,或將結束。



  承擔“共同但有區別”的減排義務,是“雙軌制”談判的核心要義。但一直以來,本該在應對氣候變化中承擔更多義務的發達國傢,無時無刻不想著把全球拉到一個筐裡。



  而德班會議的上述決定,事實上要用一個新的協議,把發達國傢和發展中國傢都納入一個談判框架。發展中國傢有可能在之後的談判中要接受強制的、量化的、受到法律約束的減排義務。



  已存在瞭15年之久的《京都議定書》,盡管在德班會議上保住瞭第二承諾期,從2013年起開始執行,但這難掩《京都議定書》其實已經到瞭一個尷尬的境地。



  作為《京都議定書》誕生地的日本,早在去年的坎昆會議上就表態,絕不會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提交任何減排目標。澳大利亞、俄羅斯也在德班會議前明確提出,不加入《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在會議期間一直態度強硬的加拿大,也在德班會議後一天正式宣佈,退出《京都議定書》。這樣做可以使加拿大免遭《京都議定書》規定的大約140億加元(約合136億美元)的懲罰。再加上美國本就不參加《京都議定書》,發展中國傢根據規定也不承擔減排義務。《京都議定書》的約束力越來越單薄。



  其實,兩年前的哥本哈根會議就已經在商討《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結束的後續方案。當時,會議強調,必須制定一個新的全球性的協議,把所有的國傢都包括在內,共同面對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發達國傢必須承擔更大的溫室氣體的減排力度。發展中國傢隻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行動。



  從那時起,《京都議定書》已經呈現出堪憂的命運。



  中國明確提出必須要有《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但作為發展中大國,中國往往成為發達國傢“綁定”的目標。發達國傢打定主意,想要接受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協議也可以,條件是中國也要一道接受嚴格的減排指標。



  可以說,中國在氣候談判上面臨的壓力是巨大的。因為,中國已經是絕對量上的第一大溫室氣體排放國。明年,《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到期,倘若第二承諾期形同虛設,氣候談判將變得更加艱難。



  從有利於中國經濟發展,有利於推動發達國傢進一步減排考慮,中國必須堅持氣候談判的“雙軌制”。但如果“雙軌制”在未來某一天變成“單軌制”,又當如何?



  中國已經意識到,發達國傢過去所走過的高能耗經濟發展之路行不通,已經在走一條科學發展、低碳發展之路。



  一些專傢已經提出,如果投入充足且政策得當,中國碳排放水平可能在2030年—2035年達到峰值,之後經過平穩發展後大幅降低。



  因此,如果在2030年或2035年後,才執行全球減排一體化,中國所受的“震痛”會大大減輕。中國更早、更快地轉變發展方式,不僅符合中國自身利益,也符合世界利益;不僅給中國的氣候談判爭取瞭更多的博弈空間,更是給中國的經濟社會發展贏得瞭時間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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