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

浙江海鹽查明醫院“槍”案 嫌犯有精神病史-槍擊案



浙江海鹽查明醫院“槍”案 嫌犯有精神病史|槍擊案


















浙江海鹽查明醫院“槍”案 嫌犯有精神病史|槍擊案






  中新網嘉興3月18日電 (見習記者 吳洪)3月18日,浙江嘉興海鹽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報警稱,海鹽縣人民醫院有人開槍。接警後,該局立即指令巡特警趕赴現場應急處置,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梁某有躁狂性精神疾病史,其所持的是工程裝修用的普通射釘器。  處警民警到達現場後,迅速疏散現場人員,將犯罪嫌疑人制服,並帶回審查。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梁某,男,1977年9月出生,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人,無業。今天中午11點30分許,因自感胸悶不適,梁某到海鹽縣人民醫院急診室就診。在醫護人員對其輸液時,梁某表現出狂躁癥狀,突然取出隨身攜帶的射釘槍,朝上擊發瞭兩次,並用槍柄砸傷瞭正在急診室掛鹽水的患者徐某,致徐某頭面部軟組織部分挫裂傷,鼻骨骨折,左手臂輕微灼傷,無生命危險。  在對犯罪嫌疑人梁某抓捕過程中,梁某謊稱其停放在當地秦山大廈附近的電瓶車後鬥內藏有炸藥。該市、縣兩級公安迅速組織專業力量處置,封鎖現場,疏散群眾,經仔細搜索排查,未發現有任何爆炸物品。  海鹽縣公安局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梁某有躁狂性精神疾病史,2014年曾三次被送入精神病醫院治療,其所持的是工程裝修用的普通射釘器(又稱射釘槍),擊發的是無射釘的普通射釘彈。  在帶至公安機關審訊過程中,梁某處於精神狂躁狀態。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中新網記者將繼續關註。(完)(原標題:浙江海鹽警方查明醫院“槍”案 嫌犯有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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