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公車改革|領導幹部公車 |
中新網7月16日電 據央視報道,中辦、國辦今日下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傢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公車改革將全面啟動。本次公車改革的要點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將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社會化的方式以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本次公車改革,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同時,將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將有三類人群受本次公車改革影響,一是中央和國傢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二是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省區市廳局正職的主要負責人,縣市區鄉鎮(正職)主要負責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出發,鼓勵他們參加車改。確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實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實物保障的不能再領取補貼。 三是司勤人員:對於因取消公車而失去崗位的司機和後勤人員,主要采用內部安置的辦法,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可以安排轉崗,提前退休,適當提高退休待遇。 《方案》明確,中央和國傢機關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見》對地方補貼標準規定瞭上限,即: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傢機關標準的150%,一般地區不高於130%。 關於改革的時間表,中央和國傢機關力爭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兩到三年時間,完成包括事業單位、國企和國有金融企業改革。 對於取消的車輛,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處置後的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中央國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輛處置收入,按國傢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原標題:公車改革方案公佈: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 (編輯:SN162) |
2014年9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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