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5日星期二

中國二戰勞工起訴日本企業索賠案推遲開庭-中日關系-二戰勞工



中國二戰勞工起訴日本企業索賠案推遲開庭|中日關系|二戰勞工


















中國二戰勞工起訴日本企業索賠案推遲開庭|中日關系|二戰勞工






  中新網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於立霄) 40名二戰中國勞工在北京市一中院起訴日本三菱公司與日本三井公司索賠案,原定於3月12日進行第一次開庭審理。記者11日從中國勞工索賠案律師團獲悉,由於日方原因,法院決定推遲開庭。中方律師認為,日方全無誠意,是在故意拖延時間。  這起二戰中國勞工狀告日企案始於一年前,2014年2月26日,中國勞工索賠案律師團代表40名二戰被擄勞工,起訴日本原三井礦山和三菱礦業。北京市一中院於同年3月18日受理此案,這是此類案件在中國首次立案。40名原告中,隻有兩名二戰中國勞工健在,其他均為遺屬。40名原告提出,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國勞工賠償100萬元人民幣的標準支付賠償金。  至於此案為何延期開庭,中國勞工索賠案律師團稱,日本三菱方面近日才向法院提交相關委托手續,經法院審查其手續不完備;日本三井方面未與法院聯系,當然也就沒有向法院提交委托手續。因此法院決定推遲開庭,待被告完善並提交委托手續後再確定開庭時間。  該案中方代理律師之一康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日本方面在歷史遺留問題上始終缺乏誠意,背後不斷搞小動作,這次又采取不光彩行為,故意拖延庭審時間。推遲開庭的原因完全在於被告一方,存在有意拖延法院審理之嫌。  據介紹,鑒於本案受害者人數眾多,為便於各方訴訟當事人,原告依據民訴法規定,申請法院按集團訴訟方式審理本案。由於中日兩國均是《海牙送達公約》的成員國,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訴狀、證據及其譯本後,即依據該公約啟動瞭送達程序,至今已逾半年多之久。  中國勞工索賠案律師團認為,既然法院已依據《海牙送達公約》規定的方法向二被告遞送法律文書,有理由根據該公約“自遞送文書之日起不少於6個月的適當期間已滿”的規定,依法及時審理。(完)(原標題:中國二戰勞工起訴日本企業索賠案推遲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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