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星期五

環保部回應霧霾防治 減排工程應盡早落實

環保部回應霧霾防治 減排工程應盡早落實

環保部回應霧霾防治 減排工程應盡早落實


制圖:宋嵩

記者 孫秀艷

  核心提示  近日,我國部分地區多次出現持續大范圍霧霾天氣和空氣污染,再次引發公眾對空氣質量尤其是PM2.5的關註。

  霧霾天氣與空氣污染從何而來,該如何驅散?要喚回朗朗天,出路又在何處?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接受本報記者獨傢專訪,今年首度回應霧霾與空氣污染相關問題。  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共同導致城市空氣污染  吳曉青:持續大范圍霧霾天氣和空氣質量下降是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共同作用的結果。我認為,原因有多方面:

  一是大氣污染物排放負荷巨大。2010年,我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都超過2200萬噸,位居世界第一,工業煙粉塵排放量為1446.1萬噸,均遠超出環境承載能力。冬季取暖北方大部分地區燃煤量大幅增加,導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急劇上升。

  二是復合型大氣污染日益突出。受大氣環流及大氣化學的雙重作用,城市間大氣污染相互影響明顯,相鄰城市間污染傳輸影響極為突出。

  三是機動車污染問題更加突出。2012年,我國汽車保有量超過1億輛,汽車尾氣排放成為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大中城市空氣污染開始呈現煤煙型和汽車尾氣復合型污染的特點。

  四是不利氣象條件造成污染物持續累積。霧霾天氣發生時,大氣擴散條件非常差,污染物排放在低空不斷積累。同時,由於霧霾天氣的濕度較高,霧滴與細顆粒物兩者相互作用,迅速推進污染形成。  記者:從去年的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到首部綜合性防治規劃,大氣污染防治已經邁出紮實步伐。如何看待當前大氣污染的防治形勢?  吳曉青:應該說,“十一五”以來,我國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瞭積極進展。尤其在2012年2月29日,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發佈,實現瞭與世界衛生組織第一階段目標值接軌。9月27日,國務院又批復瞭《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對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瞭全面安排與部署,標志著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入瞭由“以總量控制為目標導向”向“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的歷史性轉變。

  然而,我國大氣環境形勢十分嚴峻。傳統的煤煙型污染尚未得到解決,機動車、重化工業造成的PM2.5、臭氧污染又接踵而至。可以說,發達國傢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大氣污染問題,在我國近20年內集中出現。按照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評價,全國330多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近2/3的城市達不到二級標準要求。

  國內外大氣污染防治歷程表明,解決嚴重的大氣污染問題,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歐美等發達國傢耗費瞭30—50年時間才基本解決大氣污染問題。我們要正確對待當前的大氣污染形勢,充分認識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艱巨性、復雜性與長期性,做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同時,“必須有所作為”,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治理PM2.5有賴轉變生產生活方式,減排工程應盡早落實

  記者:最近,大氣污染問題尤其是PM2.5污染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註的焦點。我們有沒有系統的防治思路?PM2.5防治難度在哪裡?

  吳曉青:大傢關註污染,我們非常理解。  解決PM2.5污染問題,必須徹底轉變傳統的大氣污染治理思路,轉變生產方式,改變生活方式,改善生態環境,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強化多污染源綜合管理,開展區域聯防聯控,概括起來就是“協同、綜合、聯動”。  但是,治理大氣污染也存在許多困難和壓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經濟發展方式粗放。2011年,我國GDP占全球的10.48%,然而卻消耗瞭世界60%的水泥、49%的鋼鐵和20.3%的能源,而這些“兩高一資”行業又大多集中在東部地區。粗放的經濟發展方式、不盡合理的產業佈局,產生瞭大量的大氣污染排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佈局任重而道遠。

  能源結構不合理。燃煤排放仍是造成大氣污染的最主要原因。長期以來,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為70%左右,清潔能源比重偏低。2011年,我國煤炭消耗量超35億噸,產生的大量污染物對大氣環境造成巨大壓力。

  機動車污染日益突出。2012年,1億輛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占全國排放總量的1/4左右。機動車污染排放,不僅是造成城市灰霾和光化學煙霧污染的重要原因,低空排放的細顆粒物還多為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危害極大。

  不科學發展問題多,完善法律制度是根本解決途徑  記者:您認為,現階段我們環境保護工作存在哪些差距?

  吳曉青:作為環境保護的主管部門,我們深知目前環境質量不容樂觀,環境保護工作實際與群眾要求還存在很大距離,在實際工作中,還有許多不科學發展的問題。  不科學發展當然包括剛才提到的粗放發展和資源能源消耗持續加大的問題,還表現在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城鎮配套設施建設相對滯後,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加。另外,一些地方黨委、政府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的觀念還沒有根本改變,減排工作還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基礎工作薄弱、能力建設滯後等問題。

  記者:20世紀50年代倫敦煙霧事件後,英國出臺瞭《清潔空氣法》,有效推進瞭大氣污染治理工作。您認為,針對灰霾污染,我國法律政策有哪些可以推進?  吳曉青:灰霾問題是工業化過程中,世界各國共同面對的難題。發達國傢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借鑒。加強環保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是解決包括霧霾在內的大氣污染的根本途徑。  首先是全力推動修改《環境保護法》。作為環保領域的基本法律,為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目前,《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正在進行中,我們將繼續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力爭使環保法的修改能夠適應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現實需要。

  我們也將大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面對工業化進程加快過程中的復合型大氣污染問題,環保部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動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工作。  鏈接  霧霾是霧和霾的組合詞。相對濕度在80%—90%之間時,大氣混濁、視野模糊導致的能見度惡化是霾和霧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即為霧霾。

  灰霾的氣象定義是懸浮在大氣中的大量微小塵粒、煙粒或鹽粒的集合體,使空氣渾濁,水平能見度降低到10公裡以下的一種天氣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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