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之女對所租房屋不滿提反仲裁向房東索償 |李敖之女 |
作傢李敖之女李文[微博]又在打官司瞭。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微博:李敖的大女兒李文與房東馬薇發生爭議。李文拖欠房租被房東提請仲裁;李文提出反仲裁,房東馬薇需向李文支付誤工費、仲裁費等。近日,已經50歲的李文告訴成都商報記者,自己打瞭12年的官司,算是“話題女王”,代價是賠瞭不少錢,入不敷出時,會向父親要錢,最近,她的父親對自己這一行為已經十分不滿。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通告中稱,2013年6月,李文與馬薇簽訂瞭一項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李文承租馬薇的一套位於北京市順義區的房屋,租賃期三年。後雙方發生爭議,馬薇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李文將租住房屋退還馬薇,並向馬薇支付每月租金、滯納金,李文承擔居住期間的租賃房屋水費、電費、氣費、電話費和網絡費等雜費;同時裁決馬薇承擔李文誤工費及其應承擔的反請求仲裁費。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這份文件中還表示,仲裁書生效後,因馬薇未履行仲裁裁決,李文向三中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馬薇依法返還其已支付的房租、誤工費、馬薇應承擔的反請求仲裁費以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目前,該案已移送執行庭執行。記者試圖聯系馬薇,對方暫無任何回應。 對於為何會欠房租一事,李文稱,去年她以每月1.9萬的價格租下瞭馬薇的一套房屋,第1個月支付瞭房租後搬入,但她慢慢發現傢中的電器有近5件已經損壞,房屋還有12處嚴重漏水,影響瞭日常的工作生活,自己的貴重私人物品、父親的古董全被泡在水裡引起瞭經濟損失,所以,隨後的幾個月她的律師發函稱李文將不交房租。 對於這起事件,李文稱,父親李敖對於自己的做法很不滿意,父親要她留在北京是在學校教商務英文和禮儀,不願意她一直在打官司,打維權官司12年,並且花光瞭錢。“我通常隻打1元,這十幾年我自己貼瞭上萬美元瞭,我不能老是賠錢。”(記者 陳謀) 來源:成都商報 (編輯:SN123) |
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李敖之女對所租房屋不滿提反仲裁向房東索償 -李敖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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