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飲用水安全面臨水源地污染等多方挑戰



飲用水安全面臨水源地污染等多方挑戰


















飲用水安全面臨水源地污染等多方挑戰




  青草沙水庫建成後,上海市1000萬人口喝上瞭優質長江水,改變瞭一直以來飲用黃浦江原水的格局。圖為上海長江大橋外側水庫顯現清澈江水。CFP供圖


  中國環境報記者劉曉星


  2012年以來,不到3個月的時間,全國各地發生瞭10餘起水污染事件,飲用水安全問題引起關註。對此,今年3月4日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李肇星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針對飲用水安全等問題開展專題詢問。


  在前不久召開的第六屆中國城鎮水務發展國際研討會與新技術設備博覽會上,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會長李振東介紹說,高速城鎮化使我國城市供水、排水等方面得到空前發展,同時也產生瞭一系列矛盾。比如,水源污染形勢依然嚴峻、現有水廠工藝相對落後、劣質管材嚴重影響管網安全以及水質、供水設施發展不平衡等問題。


  面對日益加劇的水環境污染,多數采用傳統工藝的自來水廠能否有效應對?如何從飲用水水源地、水廠水質和供水管網建設3方面保障飲用水安全?記者圍繞上述問題進行瞭采訪。


  飲用水水源地現狀堪憂


  水質管理僅限於常規污染物,有毒有機污染物的監測與管理尚未納入工作范圍


  我國當前水質安全狀況不容樂觀,水環境安全面臨威脅。環境保護部於2006年~2010年先後開展瞭全國城市、城鎮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工作。2009年,全國七大水系總體為輕度污染,但408個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中,仍有28%劣於Ⅴ類水質標準;國傢重點監控的26個湖庫中,仍有35%劣於Ⅴ類水質標準。部分湖庫和河流水華頻繁發生,甚至影響到周邊群眾的飲水安全。


  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調查顯示,有近1/5的水源存在污染物超標現象。調查發現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管理還僅限於常規污染物,有毒有機污染物的監測與管理在大多數地方尚未納入工作范圍。調查顯示,部分地方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不科學、保護區批復工作進度緩慢;保護區內環境管理不嚴格、各級保護區內不同程度地存在影響水源地水質安全的活動;部分地方執法能力欠缺、配套管理制度不健全,執法難的問題較為嚴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仍然存在;相當一部分地區環境監測能力薄弱,難以滿足飲用水水源環境管理需求;部分地方環境管理隊伍人員不足、能力不強的問題仍然突出。


  此外,我國廣大農村飲水安全問題也不容忽視,近年來,曾經享有優質水源的農民成為新的飲水不安全群體。


  多數水廠需要改造


  水源不合格就必須采取深度處理工藝,國內多數水廠難以做到


  面對日益嚴重的水污染,我國絕大多數水廠卻難以應對。李振東說,根據住建部對全國設市城市和縣城現有公共水廠的普查:地表水廠多采用常規處理工藝;地下水廠多簡單消毒;建制鎮公共水廠普遍采用常規處理工藝。目前水源污染嚴重,水中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和含量不斷增加,常規處理工藝難以凈化處理這些污染物。按2007年7月1日國傢標準委和衛生部聯合發佈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相當數量的水廠工藝需要改造。


  清華大學飲用水安全研究所教授張曉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國內90%的自來水廠,在加工飲用水時仍然使用傳統工藝。這套工藝已經沿用瞭百年,其基本流程為“混凝—沉淀—過濾—消毒”。在消毒這一環節上,國內水廠主要采用高錳酸鉀消毒。


  但是,傳統的高錳酸鉀消毒工藝隻能去除水源中的泥沙、膠體雜質、微生物以及20%~30%的天然有機污染物,主要針對受輕度污染的Ⅱ類水質。而近幾年我國水污染事故頻發,水中有機化合物種類繁多,傳統工藝很難將其去除。


  “如果水源不合格,水廠應采取深度處理的方法。”清華大學教授王占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說。


  所謂深度處理,就是在傳統工藝上增加臭氧活性炭。王占生介紹,活性炭可以吸附容易吸附的有機物,而臭氧可以將大分子量的有機物,氧化成小分子量,從而更加有利於活性炭吸附。經過臭氧活性炭處理的飲用水,可以去除20%~30%的有機污染物,使出廠水質達標。


  目前北京幾傢水廠,已經采用瞭臭氧活性炭加工工藝,一些水廠也正在考慮使用膜工藝。北京的飲用水已基本達標,但是,除瞭個別一線城市外,我國絕大多數水廠都尚未做深度處理。


  全指標檢測困難很大


  設備成本、檢測費用高


  從《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中35項檢測指標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的106項檢測指標,水質標準對自來水公司、水廠提出瞭更多要求,即便如此,我國飲用水標準與國外標準仍有一定差距。


  據瞭解,《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106項指標分為常規指標和非常規指標,其中,常規指標42項,非常規指標64項。檢驗一個水樣(全部106項指標)的費用約為1.5萬元~2萬元,這筆費用雖然不低,但添置設備的費用更高。以兩種原蟲的檢驗設備為例,需要50萬元~80萬元,而購置一份試劑盒,需要5000元。除北京等超大城市外,其他城市沒有相應的檢測能力,新國標中涉及到的106項檢測指標隻能延遲到2012年7月1日實施。


  管網老化 材質低劣


  國內城市供水管網劣質、老化問題嚴重,應推進供水設施建設


  據住建部、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全國城市供水管網改造近期規劃(2006年~2007年)》中的統計數據顯示,國內非正常運行的主幹管中有32.8%存在材質低劣問題;37%嚴重老化,鋪設時間大多在50年以上,管道內壁銹蝕、結垢嚴重。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是城鎮供水的集中建設期,使用瞭大量陶管、石棉水泥管、混凝土管和灰口鑄鐵管等劣質管材,約占目前城市供水管網總長度的40%。其中,約25%的管網損壞、漏失嚴重,難以保證輸配水質。根據對全國地級以上城市的抽樣調查,一些大中城市每年“爆管”次數均在1000次左右,主幹管“爆管”引起全城停水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另外,小區供水一般先將水註入水池或水箱,加壓後再用子管道分送給居民,常常由於水池缺乏及時清洗和消毒或雨水進入造成污染。


  對此,李振東認為:“十二五”期間,應優先實施供水設施改造,積極推進城市和建制鎮供水設施建設的協調發展,提高水質監測和應急保障能力,切實解決公眾最關心的飲用水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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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從源頭保障水質安全?


  從管理和技術兩方面加大環境管理和保護研究


  中國環境報記者劉曉星報道 針對我國水源地水質安全存在的問題,今年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建議,從管理和技術方面開展工作保護飲用水安全。


  管理層面上,第一,要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加快地方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使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嚴格執行環境準入制度,包括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入河排污口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等;嚴格執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制度,禁止或控制保護區內建設項目;加大執法工作力度,提高水源地執法和監督管理水平,加強水源地監測預警工作。


  第三,積極拓展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機制,督促、引導地方政府、企業、市場及中央政府補助等加大對水源保護的投入,保障建設資金。建立政府環保投資增長機制;改革現有的環境收費制度和排污費制度、探索生態補償機制,保證財政資金有效使用;完善科學的水價形成制度、探索建立水源保護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制定財政和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第四,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放在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位置。逐步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達標信息公開制度,提高公眾的飲水風險防范意識。


  在技術層面上,要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相關標準和規范技術體系。制定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標準;加快制定和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飲用水水源地評價技術規范、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水環境監測及評價技術等標準和規范。


  針對目前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及保護研究相對滯後的現狀,農工黨中央宣傳部部長石光樹介紹說,要充分重視和發揮科學研究在改善水源地環境質量方面的作用,圍繞水源地保護與管理、水質保護與生態修復、水質凈化處理、水生態監測監控、事故預警等技術需求,結合目前正在實施的水專項,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技術研究,為科學決策和提升水源地保護與管理水平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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